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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建档立卡人员参保免费。由各县(区)扶贫部门统一申报参保。
二、住院免起付线。一级医疗机构免100元,二级医疗机构免400元。
三、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至住院水平。即:一级(乡、镇)、二级(县、区)、三级(省、市)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90%、80%、60%。
四、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。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住院报销封顶线;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提高至5000元。
五、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%。即由10万元降至5万元。
六、重疾保障起付线下降50%。2017年的10540元降至5270元。
七、提高重疾补偿比例。由50%提高至60%。
八、贫困人员疾病住院实行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扶贫补充保险、民政医疗救助、财政兜底的“五道保障线”一站式服务方式,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窗口一票完成报销。